专任教师工资发放方案

2018-03-07 14:45:00 校务处

株洲铁路机电职业技术学校文件

株铁机电校[2017] 02号 
签发人:侯苗根
株洲铁路机电职业技术学校
专任教师工资发放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,引入激励机制,坚持多劳多得、奖优罚劣的原则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二、工资构成
基础工资(2200 元) +岗位工资+奖励工资

三、岗位工资计算办法
1、岗位工资由上课工资、代课工资、早晚辅导工资、兼职工资组成。
2、上课工资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x20元计算。3、早晚辅导工资每节10元。
3、兼职工资
①年级组长每月160元。
②教研组长等每月80元。
③班主任每月900元(另订发放细则)
5、代课工资每节20元。

四、奖励工资
1、在教学上确实取得可喜成绩的,经校务委员会研究,给予适当奖励。 
 2、在招生就业上取得重大成绩的,经校务委员会研究,给予适当奖励。

五、惩罚规定
1、违反师德规范: a工作不负责任,玩忽职守,造成严重后果者,取消当月岗位工资的一半。 b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,取消当月岗位津贴的一一半。c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处罚的取消当月岗位工资。
 2、出勤: a事假2天以上扣除当日岗位工资;病假三天(含3天)以上每日扣除20元。b旷课节扣50元, 缺早晚辅导一节扣 30元。c旷工一天扣70元。d上课迟到2-3分钟扣5元,4-10分钟扣8元,10-15分钟扣10元;早退次扣10元。无故不参加会议,每次扣10元。
 3、教学常规: a无教案上课每节扣10元。B私自调课每节扣除双方当事人各10元。C未及时批阅试卷和上交成绩统计的每次扣20元。
 4、教研教改: a不参加教研活动(含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)每次扣10元。b未按要求听足课,少听一节课扣5元。
本方案从2017年2月份试行,解释权在校务委员会。
 
      株洲铁路机电职业技术学校
 
      2018年3月7日